29年前花200交养老保险,领钱时只退200元,官方:这是唯一解决办法

2025-08-25 11:56 146

亲爱的读者,动动您发财的小手,给作者点个关注吧。

这两天,四川宜宾长宁县因为一件29年前的保险官方无法兑现登上了热搜。

据媒体报道,1996年,宜宾长宁县有一对恋人去镇政府办理结婚证,被要求缴纳200元钱购买一份社会养老保险。

29年过去了,他们到了约定可以领取保险金的年纪,当地民政局却告诉他们,这份保险因为“查无此人”无法兑现。

工作人员称,现在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退还当年的200元保险金。

29年前斥巨资购买的“老农保”不翼而飞,到现在却只能退本金?这让当事人粟先生无法接受。

自己手里分明有政府发给的“红本本”,民政局为什么会说“养老保险”并不存在?

对于,长宁县梅洞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确认,粟先生是有那么一个“红本本”,但当时并没有养老系统,经查询也“无存档记录”。

在到底应该退多少钱的问题上,网友们意见不小。

民政局方面觉得,那时候缴纳了200元,当然只能退200元,总不能退两千两万吧。

而当事人和网友们则觉得,1996年的200元可不是小数目,只按200退钱,那也太亏了。

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《1996 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》里提到:

1996年,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达到4377元(平均每月364.75元);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926 元(平均每月160.5元)。

要注意,这仅仅是个平均值!

实际上按照评论区很多人的说法,九六年普通工人的工资每月大概在一百二三十块钱,农民收入也就是二三十块钱左右。

如果按这个计算,这200元的社保费,差不多是一个普通农民一年的收入了。

再说一下购买力的差距,九六年的200元与现在显然不是一回事。

不管是计算通化膨胀,还是存定期拿利息,又或者是按照社保当前的缴费回报率估算,29年下来,恐怕翻个几倍都不止。

只退200元,也就相当于把损失全让当时的参保人承担,这公平吗?

对于此事,四川绵阳多位民政退休干部称,当年保险制度初步确立,民政部门确实推出出一些保险,但从未与结婚证捆绑,更没有强制推行。

到底有没有捆绑,现在很难说的清楚,但从常理推断,以当时的收入水平,有多少年轻农民舍得主动去买这份保险?

老农保转新农保,很多地方都搞了“并、转、退”工作,但粟先生这份保险为什么没有被及时处理,甚至连档案都没有,这也成了一个不好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。

但不管怎么说,在这件事里,参保人是无辜的,再让他们承担不该有的损失,这对政府的公信力是相当大的伤害。

这事看起来很小,金额也并不大,但却反映出不小的问题。

工作人员称,也帮忙一级一级地问过了,但退还200元保险金这个唯一的方案,显然已经是当地有关部门的处理态度。

而这,也恰恰是受到舆论关注与热议的重点所在。

一项政策实施多年后总会出现不合时宜的问题,及时进行更正在所难免。

可问题在于,涉及到利益分配问题,如果不能处理得当,很容易导致个体利益受损,进而让公众对政府和政策的公信度降低。

此前,新华网曾报道,汉口一居民五十年前的2000元存款,2003年银行只给兑现0.2元,引发不小的争议。

而类似粟先生的遭遇,也不是第一起。

早在2016年,江苏兴化就有数万农民面临同样的尴尬境地,20年前花了好几千买的保险,到领钱的时候却只能退保。

新老农保的转换,很多农民根本就不知道,民政局则解释”通知到个人有难度“。

难不难,谁也说不清楚,我们只知道,到最后,损失也只能这些农民自己承担。

再回到这件事,退还本金其实只能算是解决问题的“下策”,对于政府来说成本确实最小,但长远来看并不划算。

一次又一次的失信,即便历史遗留问题的确复杂,理由看上去也很充分,但老百姓受到的损失是现实的。

下一次再有类似的政策,还有多少人愿意主动支持?

对公众的善意补偿,其积极意义并不仅是金钱上的数目差别,而在于维护政府公信力。

战国时期,郭隗给燕昭王讲的“千金买马骨”的故事,秦国商鞅“城门立木”的典故,都告诉我们诚信有多重要。

人与人之间尚且看重“一诺千金”,更不要说国家政策。

评论区就有很多网友担忧,如今我们缴纳的养老保险,几十年后会不会面临同样的问题。

这个结,又该怎么解?

注:本文旨在表达个人观点,提倡大家理性讨论,弘扬社会正能量,如有侵权,请联系作者删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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